相关问答
你能确定达不到伤残评定等级,单位又按工伤保险待遇全额支付所有治疗费用的,办不办理工伤认定都可以。对工伤等级不确定,还是最后办理工伤认定。...
鉴定不够残疾有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没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工作中受伤的,不够伤残能申报工伤吗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可以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这有个时间先收顺序,首先要认定工伤,其次才是赔偿。只要确实是因为工作中受伤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是可以申报工伤的,与是否构成等级无关。伤残等级只是在认定工伤以后,获得赔偿以及其他待遇的一个依据。
是不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不做伤残鉴定,也可以报销上述费用。
1、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4、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2)、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3)、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1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