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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07-15 京建发【2010】406号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股...
所需材料 1、用所购房产抵押贷款需提供资料(现房、期房); 2、购买二手房抵押贷款需提供资料; 3、用旧房抵押购买新房贷款需提供资料(押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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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抵押贷款流程如下:1,具有潍坊市城镇常住户口;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且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单位、个人不欠缴住房公积金;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登记,其单位和个人按现在的工资基数测算,补交2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限内连续缴交;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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