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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所以每个当事人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结合...
超生就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和上户口没有直接的关系,已上户口还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如下: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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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就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和上户口没有直接的关系,已上户口还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如下: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按照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就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没有直接联系。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了户口当然也要交社会抚养费,根据不同情节对男女分别征收:1、对达到法定婚龄但为登记结婚的同居生生育的,按照标准的0.5倍征收。2、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同居生育按标准的一倍征收。3、对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若有配偶者没有生育过孩子的按2倍征收,若有配偶者生育过孩子,按多生育孩子数4-6倍征收,4、对双方均为未生育过孩子的有配偶者同居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分别按2倍征收,等,还有好多就不写了。主要看你是什么情况了,孩子是什么时间生育的,还要根据你所在的城市,征收是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市或县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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