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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一方父母是否都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子女的名下,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
当事人结婚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应当认定为各自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定对双方的赠与。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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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个问题的核心点在于父母是否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义上,当然是自己孩子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房地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只出资一部分,财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义上,剩下的房费用用用贷款支付,夫妇一起偿还的话,离婚时一般会把房子判断为登记者所有,继续支付剩下的贷款。婚内共同偿还的资金和偿还部分在房价上涨等情况下产生的附加价值,由得到住宅的一方补偿。
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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