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的居民点,参照本法执行。...
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含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书面说明理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的居民点,参照本法执行。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已经批准;(二)设有乡、镇建设规划管理人员岗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0人已浏览
1,519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9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