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会保险)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
(积分查询)持证人可以在网上或者持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积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要功能)《》具有下列主要功能:(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三)持证人超过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四)持证人已转办本市的;(五)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一般通行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通行,应当遵守律、法规的规定和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二)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三)不得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四)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五)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六)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10人已浏览
1,170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