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作出全额赔偿。...
1、车祸诱发疾病导致死亡交强险不一定全赔,交强险只会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祸诱发疾病导致死亡的机动车交强险并不是要全部赔偿的,交强险只会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车祸诱发疾病导致死亡交强险不一定全赔,交强险只会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4、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如果介入了中间因素,那就要看中间因素是否由前一行为造成的,若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就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假如无前一行为,仅中间因素独立引起危害结果,前一行为与危害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若仅有中间因素不能引起危害结果,则前一行为和危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该案中因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造成被害人受伤,加上被害人本身有心肺疾病,进而诱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假如没有犯罪嫌疑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受伤的行为,被害人就可能不会引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因此,犯罪嫌疑人之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