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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
对于因离婚而向法院起诉的,正常情况下应该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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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我国已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即取消纸质婚育证明。如有关部门需要了解个人婚育信息,流入流出地的相关机构可在网上进行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既然流动人口出门不需要证明,就不存在现居住地登记后跑回户籍所在地办证的问题,因为这些信息可以在网上找到。现在一般不需要纸质婚育证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不再审批,流动人口生育的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原来用于一个孩子登记的相关工作程序已经扩展到两个孩子,比如手续不全,可以通过承诺制来完成。
补办结婚证明一般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即可。婚姻状况证明就是指结婚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程序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均应当先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予以办理或拒绝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补领声明书》。补办结婚证后提交公证处。离婚证书丢失,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也可以注明离婚。如果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答案》,如果离婚证书丢失或损坏,则不能补发。你只能凭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你已依法在该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补办的相关证明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办离婚证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是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提前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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