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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也就是你们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2、起诉离婚,也就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你们的情况,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当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就可以不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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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能搜集证明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有需要,建议最好来所面谈,因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首先,你要明白你是为什么才有这个婆婆,如果你不放弃你的老公,你是没有办法更换婆婆的。如果你选择了不放弃你的老公,就多忍耐,这样的结果是婆婆不会改变,还是原来的态度;或者你做出让步,婆婆对你不好(或者轻视你),你就使劲真心的对她好,如果你婆婆可能改变,真心付出应该能让你婆婆的态度改观(亲身经历),坚持一段时间,如果发现不仅没好转,还愈演愈烈,那么自己住喽,怎样对你你就怎样对她,要守住自己的利益,或者说是自己的权利。其实婆媳关系的维护你老公应该起很大作用的,试探下你老公的态度,讲讲道理,一个爱你的老公会从中调解的。事在人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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