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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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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格式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征: 1、首先,格式条款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 2、格式条款是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 3、传统合同的订立一般均依要约和承诺完成,但在这种订约方式中,合同条款不再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定,而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 4、但这并不仅仅指由合同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合同条款的情形,也包括格式条款由第三方拟定的情形。 不过,无论何人拟定,这些条款都是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业己拟就的草稿,它并非与合同对方当事人磋商的结果。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2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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