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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可以不给他还钱吗?

2022-01-07
不应该答应,男方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也可以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同时还可作为分割财产时有所倾向的理由.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不能以任何非法手段和形式加以剥夺,夫妻即使离婚,对孩子的探视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该共同承担,不可由一方承担. 简单的说,如果男方愿意抚养孩子,他可以不要女方支付抚养费用,这是他对自己权利的一种放弃,但他不可以阻止女方对孩子的探望,也不可以要求女方独自承担偿还债务,因为这是他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可推卸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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