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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
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为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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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土地进行有偿的出让时(也就是买或者转让),得到这块土地的人就是受让人。这就看上级机关对法律的解读了。一般来说,摘牌时盖的是什么单位的公章,那土地使用证上的所有人也应该是摘牌时的单位。但如果A为B的股东,且全额出资,那么由A摘牌办证给B,也勉强说得通。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说这一种行为是不允许的。既然已经办了土地使用证,那就可以抵押、贷款。
国家的土地进行有偿的出让时(也就是买或者转让),得到这块土地的人就是受让人。 这就看上级机关对法律的解读了。 一般来说,摘牌时盖的是什么单位的公章,那土地使用证上的所有人也应该是摘牌时的单位。 但如果A为B的股东,且全额出资,那么由A摘牌办证给B,也勉强说得通。 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说这一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既然已经办了土地使用证,那就可以抵押、贷款。
土地出让金作为一种土地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丰富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家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其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其他深层次的矛盾。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三个过程:一是估价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选择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二是确定出让底价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根据产业政策等相关政策修订土地估价结果,形成出让底价。转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出让价格低于出让价格,政府不会出让土地使用权。三是批准过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不同,部分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格由下级政府与受让方约定,但最终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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