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效民事行为分为七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类型如下:1公认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假设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会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2、确定性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有争议,不能改变的效力,因此具体行政行为不可撤销。一般来说,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会有争议和可变更期。3、约束力①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旦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尊重的效力。②对于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对方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随意干预同一案件。4、执行力是指利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5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