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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伤残等级将直接决定工伤职工所能享受的待遇问题。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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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和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赔偿。按雇主责任赔偿。由雇主赔偿人身损害。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而是人身损害,不能认定工伤。 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一般工伤职工认定工伤后伤?残鉴定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享受的待遇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是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关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则期满时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基金据此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关系存在,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工伤保险基金按此条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要想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其他规定。
1、退休人员无工伤一说,因为有工伤,必须是具有劳动关系,才能申请认定的; 2、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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