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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每件交纳5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
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20条之规定,行政案件可以指派法律援助。前提是,受援人应该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山东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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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收诉讼费。 1、《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2、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起诉人因行政诉讼造成误工等损失的,起诉人可以主张误工费等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从受伤到完全治愈。
年后,关于即申请行政复议又申请行政诉讼来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7-08-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的行政案件,在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由选择救济手段。如果其提起诉讼的同时又申请复议,应由首先受理的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最先受理的机关是复议机关,那么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先受理的机关是法院,那么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这就是所谓的“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但是,如果复议机关和法院是同时受理的,则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其中的一个作为解决其行政争议的机关。 总之,复议机关与法院不能同时解决同一个行政争议。(来源:今日说法)附件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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