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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人是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出资未到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要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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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 2、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或者出资不实的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了。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股东只根据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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