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出生是自然人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 一般认为,出生须具备两项要件:一是胎儿与母体分离,与母体分离...
我国的法律规定稍有点矛盾之处: 1、《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涉及胎儿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一般来说,自然人出生时就具有权利能力,不以年龄来区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成立时就存在。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人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之分
网上搜索或当面咨询律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