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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工伤职工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再与用人单位...
拿到工伤鉴定书,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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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工伤鉴定书,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认定完成后,若单位和员工对此均无异议,就可向社保机构要求理赔。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支付的。 3、若单位对此不予支付,您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三项仲裁委员会会一并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专业的法律意见需查阅相关的材料、了解情况后才可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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