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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二胎政策还没有具体内容,现在《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对二胎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
发给你山东省计生条例相关条文,自己对照: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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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如果您们符合这个条件可以申请,计划生育部门应依法给予批准。如不予办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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