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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根据与债务人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进行转让。企业债务重组是企业解决债务的一种方式...
企业重组最根本原因是迫于竞争的压力。由于现有的竞争力不强,生产效率低下,包袱较重,企业为追求利润从而进行重组。企业重组的目标其实是实现资本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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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一)企业重组如何认识和保护债权人利益t现实中,企业重组往往拿债权人开刀,无视债权人利益,更有甚者,有些企业故意打着产权重组的旗号,公然逃避债务。因此,企业重组,债权保护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非此将形同杀鸡取卵,搞活甲企业的同时,整垮乙企业,得不偿失,没有宏观效益。t(二)企业重组对原债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t我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机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十一条也规定:原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应对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t(三)抵押资产的产权重组问题t现行企业资产,大部分都作了抵押,产权重组应事先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也可通过处分抵押物清偿债务,抵押资产重组后,重组的公司应与抵押权人重新签订协议确认。t(四)资产剥离的债务问题t实践中,多数债务人以企业改组为名,将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股份制企业,将债务甩给老企业,这一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资产剥离的实质,是企业分立,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如下: 1、债务人用自己的资产重组债务; 2、债务人将债务转化为资本,形成股权债务重组;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或免除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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