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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抵消民法上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1]抵...
一、什么是破产抵消权破产法上的抵消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均可以用该债权抵消其对债务人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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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二、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a)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b)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一、在北京报销生育相关费用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生育前九个月或生育后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生育当月),补缴的不算。如果达不到这两个条件,生育保险的钱就算是白交了,社保中心是不会给报销的。 二、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个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6、产检、生育、住院时未实时结算的收费单据原件; 7、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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