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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
分居是事实很难被法庭认定;若要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在外同居也必须有证据,照片恐怕很证明,若有邻居证明其同居期间双方以夫妻名义,而且要出庭作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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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并未规定离婚有补偿费,只是在调解中,一方愿意做出补偿时才有。夫妻间没有共同财产也就没有财产可以分割。至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你实在想要你可以努力争取下,法院在判决中考虑的是孩子跟随谁生活对她的成长更为有利,在你的角度,你可以向法院提供下你的月工资收入等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是可以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存在恶习屡教不改的;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 二、 四、五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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