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若干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可以,这是一项权利,但要具备以下一种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随时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住,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具备上述任何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对方同意,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直接抚养者有证据证明与孩子一起生活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否则人民法院会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84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