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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如果公婆承认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了老人的名下,那么,该套房屋不应以房屋权属证...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房为私房且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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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以公婆名义登记。如果公婆承认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以老人名义登记,那么房屋不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确定房屋的真实所有权,而应以事实所有权作为确定的依据。所以这套房子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从证书的公示.公信效力来看,一般推定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夫妻一方父母。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人不承认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房为私房且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拆迁房为私房且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3、如果拆迁补偿款包括了对人口的安置补偿费,则夫妻离婚时可以主张分配属于自己的份额。 4、拆迁房是公房且为一方婚前取得,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分割时,则要考虑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共同居住人的因素,如果对共同居住人也进行了补偿,那么共同居住人也有权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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