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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落户政策有三种:下面分别介绍:一,针对学生;先将档案转到成都,回学校开出到成都的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这2证到成都办理报道入户手续。如...
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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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电话:028-62810217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国际人才城(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区:天目路2号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高新区)政务中心19号窗口电话:028-65707062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区)地址:四川成都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成都天府机场新城政务中心28号窗口电话:028-27250532成都天府新区人才发展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滨西路99号7号楼电话:028-68772536成都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901号电话:028-86625427成都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电话:028-86254925成都金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西街36号金璐天下二楼电话:028-8770570成都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2号楼3单元(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电话:028-8505786成都市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28-84310104、028-84310760成都龙泉驿区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电话:028-8485213、028-8485651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电话:028-8366501成都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中心C区二楼电话:028-8394761成都温江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3楼电话:028-82725077成都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正通路555号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28-85834707成都皮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成都市皮都区南街何公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电话:028-8785231简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松林路333号电话:028-272648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电话:028-89741026彭州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鹏镇回龙西路18号(集中报到期:政务大厅一楼A区27号.28号窗口;日常处理: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电话:028-8386260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电话:028-8879300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楼电话:028-82203533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电话:028-84997012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电话:028-8822798浦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浦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595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瑞通路146号电话:028-8255577成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电话:028-8669600成都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54号电话:028-86610504处理流程: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户籍关系迁出模块填写网上申请;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3、预约现场处理时间;4、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到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户口页借出手续(户口页取得的忽略以上四个步骤);5、持户口页到公安局认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6、自行销毁无效的户口页面(如果户口迁移不成功,必须在一个月内统一管理人才中心)。
集体户口买房一般流程为: 一、需要从其现任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自己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现任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其个人的“户籍卡”的原件还给现任公司。集体户口买房手续。 二、到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个“户籍证明”办理手续,并且提交有关的证件: 1、购买一套能够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集体户口买房手续; 2、买房并办好两证后,去当地派出所,问清楚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警是谁。户籍警签字同意后,再拿着申请书到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盖章。 3、带上两证、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省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入户申请原件,到所在区的政务办理审核。 4、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3张1寸登记照和政务退还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办理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购房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 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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