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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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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因电动车一般都不会购买交强险,因此一般按照交通警察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直接按照第三项进行赔偿。
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各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造成残疾的没还须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我们有专业从事交通事故的理赔团队,建议你来电或当面咨询,更利于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 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当时的双方责任大小,划分双方分担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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