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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应参加验收: A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B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C单位工程; D工程竣工。 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
项目经理应参加验收:A地基基础分部工程;B主体结构分部工程;C单位工程;D工程竣工。《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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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法律依据《建筑法》。
征兵体检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和辅助检查。1手术(身高和体重标准)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1、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2、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3、耳鼻咽喉科1。嗅觉丧失,不合格。2、听力测量,双侧耳语低于5m,不合格。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严重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严重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等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Ⅱ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4、眼科1。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2、色觉异常,不合格。3、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4、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5、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和青光眼不合格。5、口腔科1、Ⅲ患有严重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术后疤痕、影响咀嚼和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和复杂的局部义齿不合格。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6、妇科1、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性、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病、盆腔肿瘤,不合格。7、辅助检查1。血常规检查正常标准: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男性红细胞数4、0~5、5×10/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L(350~500万/mm3)白细胞总数4、0~10.0×10/L(4000~10000/mm3)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3)2、尿检(带*正常标准:外观:透明,浅黄色pH值:4、5~8、0尿比值:1、003~1、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3/高倍镜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3。粪便常规检查(当地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检查)正常标准:外观:黄软镜检查:红白细胞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酶标法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的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后由该部门验收。具体如下所述: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法律依据《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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