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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二)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三)收集三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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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从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司法解释立案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5000。
破坏公私财物罪,即故意破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高于5000元的;破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聚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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