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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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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无责任。(4)交通事故责任不予认定。公安机关不能认定每一次道路交通中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如果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则不承担任何一方的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道路权利原则和安全原则。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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