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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较多,可自行查询,结合自己情况确认如何退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第608号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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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还规定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件: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就是说,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如果自己愿意,也可以按照之前的规定安置。之前的国家规定主要是两个:1987年12月12日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1999年12月13日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作为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二)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三)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民政部办公厅2001年3月颁发的《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第1条指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而城镇入伍的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士官作复员安置,以及农村、城镇入伍的转业士官安置,均享受安排工作、发给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待遇。
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公示: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温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市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安办〔2018〕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以下15个岗位用于我区2017年度冬季转业士官安置,现将岗位公示如下: 1、区民政执法大队1名 2、区土地储备中心1名 3、区发改局信用信息中心1名 4、区公路局1名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名 6、区信访局民情调处中心1名 7、茶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名 8、丽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1名 9、潘桥街道安监所1名 1 0、娄桥街道安监所1名 1 1、仙岩街道特色小镇服务中心1名 1 2、泽雅镇综合服务中心2名 1 3、瞿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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