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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是男子和女子智力发育都正常,十九岁男子和十八岁女子在一起有性行为。【2】如果女子有证据,证明是男子对女子强行发生性关系,那么男子构...
已的应不存在罚款,咨询办确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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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 如果女方初次与你发生关系时忆年满14周岁,就不涉及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16岁少女是自愿的行为。
1、女方已到14岁的,如男方违背其意愿,强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隶属蹂躏,可控告其蹂躏罪。 2、女方已到14岁的,如果男方无违背其意愿,其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不隶属蹂躏,不构成蹂躏罪。 3、女方不到14岁的,不论女方可否认可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只要男方知道其不到14岁的情况,即构成蹂躏罪,可依法提议控告。 4、对于不构成蹂躏罪的情况下,在为女方怀孩子,给其身体导致损害,可依照民事法律,要求男方赔偿其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如医药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法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两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可否构成蹂躏罪问题的批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做法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可否构成蹂躏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做法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限定,以蹂躏罪定罪处罚;做法人确实不知另一方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两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导致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复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分手要钱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有无或关系。有同居关系的按同居析产关系处理,有借贷关系的,按一般借贷关系处理。那么,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债权按照者的共同债务、债权对待,但并没有对何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按照法律精神,只有在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就都是共同债务,而是指只有为共同生产、生活目的所必需形成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同居者之间对外担保在二人分手后发生纠纷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人们对保证的法律认识并不完全。从法律层面上讲,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17条第2款)。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上述先诉抗辩权。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义务后都依法享有对被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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