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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两者都可以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
(一)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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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具体如下: 1、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述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应当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共同签字后,撤离现场,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和原因明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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