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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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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就可以申请。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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