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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这样: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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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许可的途径,说服或者采用一些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具体地说,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针对诚信与否的不同债务人,可以分别选择下列方案实施:1、对帐的办法:将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载明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在原来的借条或欠单上重新延期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千方百计力争债务人偿还哪怕极小额的款项,然后在收款收据上双方签名确认,等等。对于合同欠款纠纷来讲,此时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应该三年,而最长保护不超过20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你已经知道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也就是期限是多久了吧,一般情况下是3年,但是不同的欠款纠纷起算的时间点不同,这也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果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许可的途径,说服或者采用一些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具体地说,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针对诚信与否的不同债务人,可以分别选择下列方案实施: 1、对帐的办法:将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载明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在原来的借条或欠单上重新延期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千方百计力争债务人偿还哪怕极小额的款项,然后在收款收据上双方签名确认,等等。对于合同欠款纠纷来讲,此时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应该三年,而最长保护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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