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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签即商品房预售登记,就是房屋交易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房屋备案,在预售的房屋合同上编上不同的号码,并在网上予以公布,防止商品房销售中出现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的情形,保护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说白了,就是自己家的孩子多,每个人起个名字,让别人好区别。 再看下发条,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从这些法条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且均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向县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证实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而非确权行为。也就是说根本不牵扯权属的事。
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所以备案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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