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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操作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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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申请者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地提供《参保凭证》;二、由申请者个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三、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申请者,由区(县)社保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四、申请者须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五、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接到申请者的书面申请及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将为其出具《参保凭证》;六、申请者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七、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保管理分局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八、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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