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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
50岁不是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单位给你买过社保的话,你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买,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这部分费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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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满50岁的职工开始享受退休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是可以在受伤时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
工伤保险费不能退还,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工伤保险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总工资和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费率支付,职工不支付。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行业费率等级确定用人单位的支付费率。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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