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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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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制,超过的都是加班,要支付双倍工资。至于调休那是可以的。
《劳动法》对周六周日加班补助的规定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即作为休息日的周六、周日加班是可以采用补休方式的,只有在不能予以不朽的情况下,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有规定周六周日加班的,需要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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