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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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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满2周岁的原则上跟随母亲,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例外。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母亲均要求抚养权的,主要看双方经济条件和能为孩子提供的成长环境。但有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双方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抚养权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呢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从我国法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依法取得监护权。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现在,大家应该知道离婚子女抚养权一方身故抚养权归属是哪一方了吧。当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意外离世。另一方有权要求子女抚养权变更。若另一方没有对孩子的监护抚养的能力,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来抚养。此外,法院将听取未成年子女(满十岁)的意见,来选择恰当的监护人。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 第三条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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