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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月不能结案,办案人员必须填制《取保候审案件延长审批表》,由法制员(由办案经验比较丰富的检察官担任)审查后提请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以决定...
如果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就能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解除情形: 一、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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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就能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解除有三种情形: 1、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的情况。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3、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如果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就能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解除有三种情形: 1、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的情况。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3、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取保候审7个月解除不一定意味着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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