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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因故无法提交身份证,则可以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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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因故无法提交身份证,则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如果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其声明的真实性,则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则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有影响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更改出生日期。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节出生日期更正第九十七条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三)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八条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二)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三)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四)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五)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六)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更改出生日期。
预审阶段,未通过审核前可点编辑进行修改。 如果已经审核通过,那就只能打电话或写个撤销申请去工商局办理撤销申报。然后再重新填报。 通过就不能直接修改,要打工商局电话联系那边的工作人员申请驳回原申报资料。才可以作更改。一般你在初次申请那里也有驳回原资料的电话。 去当初办营业执照的行政管理局,明确告知工作人员,名字写错了,要求重新核发准确的营业执照。 去的时候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可以从内网查询到该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只要号码一致,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另外,也可以去工商所找当时办照的登记人员办理勘误登记,让登记人员将名字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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