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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既然在你名下,那么产权就属于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
是的,产权确实属于妈妈。问题是这套房子外公外婆一直居住其中,他们认为他们拥有一半的产权,而且他们现在还认为,妈妈离婚时把属于他们的房子分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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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的配偶是房主的前提下,其户口可以购房入户(当事人是房主的前提下,必须先迁入户口,配偶才能投靠入户):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合理的办法应该是你的名字,我们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父母给的钱交首付,然后自己打分期,但是如果你父亲想要房子,那这事就不好办了,如果抛去你妻子的话还好些,毕竟你父母的将来都是你的,但是你想和你老婆离婚而又不想分给她房子,那这房子的户主还是你爸爸的名字比较好,那样你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包括这个房子,但是现在让你老婆知道你这想法你会日子很难过,中国的法律不是去分辨你家这房子的复杂关系,它只会看房主的户主是谁,那房子就是谁的!%7E如果你不想给你爸爸,而你爸爸又交了首付,那么你就把首付钱还给你爸爸,如果你爸爸想要房子,而又没钱打分期,那么银行方面会回收房子,你爸爸的钱一样损失不了,但是房子没有了,如果以上是你不想给老婆分财产《房子》而你爸爸也是那个意思,那么分期的钱你出,以你爸爸的名字,而房子分期的钱,你爸爸拿不了,你就以每月给你父亲善养费的形式,把钱给你爸爸,但是以后你都不能说你的赡养费就是房子钱,房子分期的钱和你没关系,你只是孝敬你的父亲交了你应该交的赡养费!
不是住房所属农村户籍,不能过户农村住房给你,《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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