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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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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权力要求股东退股。但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由此导致股东的股份减少或被完全收购。
公司没有权力要求股东退股。但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由此导致股东的股份减少或被完全收购。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实现途径有:一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二是根据《公司法》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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