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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
楼房顶楼漏水,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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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有保质期,大概是五年,各地不一吧。楼顶的防水是开发商责任,物业不对质量负责。08年交付,14年漏水,说明在保质期以外啦,所以物业和开发商,都可以推卸责任啦。到时只能怪老天下雨。物业管理就是维护小区和住宅,还有就是公有权的维护。从这个方面尤其是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公共楼顶的维护责任不到位上,应该是有责任的。这个责任是物业合同责任。需要从违约上追究。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可以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还是没有用的话,可以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3、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4、对于商品,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属于全体业主的责任。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 5、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可以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还是没有用的话,可以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3、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4、对于商品,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属于全体业主的责任。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 5、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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