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执行的条件:⒈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说明案件已审理结束,相关法律文书已生效,不再涉及撤诉,若是有异议,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制执行就是属于一方不履行自己的责任,而由另一方向法院申请的事宜,但前提也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在写时就要把案件的所有经过,以及还有事实与理由注明清楚,这样才能确保法院会受理自己的请求,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代表履行,又称代表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行为确定的可替代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2)执行罚是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三)直接强制,是指执行主体在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者不能采用间接手段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强制义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2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7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