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个顺序是继承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都是平均分割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民法典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3、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5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