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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的情形共有五种: 1、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通过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章程没有规定解散事由时,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
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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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是公司解散的主要方式。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规定,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规定,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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