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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企业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而解散...
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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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公司继承。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应当向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主张债权。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债权人有权向其主张权利。
合并后合并前产生的债务,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其权利和义务都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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