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法律意见】法院强制执行是需要留下最低生活费和生活物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执行人客观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院上下级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投诉法院,首先应该是找该被投诉法院的有关接待部门,一般现在法院都有专门的院长接待、庭长接待类;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则可以找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同样也是上述部门。 2、和该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受理相关问题。您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情况 3、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内部体制上也受到党的领导,因此向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但同样要注意平级。 4、其实这个才是最正宗的部门……但希望您在尝试上述几种渠道无效的情况下再试,因为我国目前的国情决定了同级的人大及常委尽管名义上有监督权,但实际操作上比较困难。当然这也属于法定的渠道。
民事诉讼中因发生法定事由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如果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具体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1,24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