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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员工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
1、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相应的处罚标准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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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量刑标准: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任或渎职或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新《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最低量刑是拘役; 该罪名的最高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那么法院一般会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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